菩提树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南朝嵌名诗的概念,及其相近诗体的分析 [复制链接]

1#
著名的白癜风医院 http://www.zkyyhhyy.net/index.html

南朝嵌名诗是南朝诗坛上较为重要的一类以形式为上的“小道”诗歌。它作为古代诗歌系统的一部分,是古人多彩文化生活的反映,也是南朝诗人对诗歌形式探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诗歌艺术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探索作用。

嵌名诗概念

“嵌名诗”的命名从两方面抓住了这类诗歌的根本特征,即“嵌”和“名”。这二种分类虽更多地体现出诗体归类的努力,但分类标准较为表面化,既未能将全部嵌名诗纳入一个独立系统中,又使得实质上不属于同一类的诗歌相杂其中。为方便论述,我们先从南朝嵌名诗之“名”开始谈起。

南朝嵌名诗之“名”

我们先来看几首南朝时期的嵌名诗。古人常以建除十二辰占卜以定吉凶。建除诗即是在每联首字依次嵌入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等十二字的嵌名诗体,故凡建除诗皆十二联、二十四句。古人以金、石、丝、竹、飽、土、革、木总称八音、八音诗即是在每联首字依次嵌入此八字的嵌名诗体,故凡八音诗皆八联、十六句。

古人以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等十二种动物配十二地支,总称十二属。十二属诗即是以此十二字依次嵌入每句句首的嵌名诗体,故凡十二属诗皆六联、十二句。还有郡县名诗是全诗绝大多数句子中都嵌入郡县名称的嵌名诗体,所嵌郡县名称、数量、嵌入位置均比较灵活,对诗歌联数并无限定性作用。卦名诗是选取《周易》六十四卦之名嵌入诗中的嵌名诗体,所嵌卦名、数量、嵌入位置、诗歌联数亦不固定。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六首虽同属嵌名诗,但其中建除诗与八音诗、十二属诗更为相似,而郡县名诗则与针穴名诗、卦名诗更为接近。清代费经虞在《雅伦》卷十四“格式十二”中对嵌名诗各小类进行了诗体定义,言“建除”,“此体以历家日法建、除、满、平十二字覆首”;言“六府”,“此体以《洪范》水、火、金、木、土、谷六府覆首”;言“四色”,“此体以四色字覆首,如梁范云折柳青门外’,以色字错句中,又一体。

然而,结合南朝及后代嵌名诗作来看,嵌名诗按所嵌之“名”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本文借用《雅伦》之语对二者命名:

一集入体。此为在全诗绝大多数句子中都嵌入某类名词的嵌名诗。其所嵌之名的类别是确定的,在此类别之下,作者可以灵活选择词语嵌入其中,在所嵌之名的数量、嵌入位置和诗歌句数等方面并无强制规定。

二覆首体。此为嵌入特定成组名词的嵌名诗。其所嵌之名皆为单音节词,多在句首,偶尔会出现“以色字错句中”、“以时字错句中”、“藏十干于句内,错杂用之”的变体情况,所嵌成组名词在名称、个数、有的甚至连顺序上都是确定的,较前者限定程度更高。

四色诗是将赤、青、黑、白四个表示颜色的字依次嵌入每句句首的嵌名诗体,故凡四色诗皆两联、四句。单从一首来看,范云所作四首诗“以四色各为诗”,已经可以归为“嵌入某类(颜色)名词”一类的集入体嵌名诗,但以组诗来看,其依然遵守赤、青、黑、白四色的嵌入规则,只是在顺序上将其调整成为青、赤、白、黑,是介于集入体与覆首体之间的嵌名诗。

综上,嵌名诗所嵌之名或为某类名词,或为特定成组名词,故而并非所有具有“嵌”这一特征的诗歌都是嵌名诗。无论古今学者皆有把如五杂俎、两头纤纤、三妇艳等杂体诗类归为嵌名诗的情况,这些诗中确实存在着“嵌”的形式特征,但其均以固定词语整体嵌入,所嵌入的词语本身并没有选择空间或组合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更像是一类补充句子的练习,明显与上述嵌名诗所展现的艺术效果不同。

南朝嵌名诗之“嵌”

绪论己经提到,“字则正用,意须假借”成为后代嵌名诗创作的共识。在此共识之下,嵌名诗创作亦出现了一宽一窄两种规范。宋代魏庆之《诗人玉肩》卷二引《漫叟诗话》云:“尝见近世作药名诗,或未工;要当字则正用,意须假借。如‘日侧柏阴斜’是也。若‘侧身直上天门东’、‘风月前湖夜’,湖’‘东,二字即非正用。”明确提出不能以药名谐音和药名本义入诗的嵌名原则。

受古代诗论家的影响,现代研宄嵌名诗者亦多以“字则正用,意须假借”为嵌名诗作则,吴积才所谓“利用汉语词汇一词多义的特点,使这些名词暗含在诗中,而不是直接引用。嵌在诗中的这些名词,在诗中却作其他意义来理解,以达到‘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效果”,徐元所谓“利用汉字一词多义的特点,嵌入形形色色的双关词构成的异体诗”皆是对此创作规范的阐释。

细究古今之论,我们可以看出,古人所论皆为宋代之后的药名诗,充其量只能代表宋代之后覆首体嵌名诗的情况,今人照搬为全体嵌名诗之特色是失之详考之举。细察南朝嵌名诗,则会发现实际创作未必尽数如此。

比如,萧绎《树名诗》“车下觅新知”一句以“知”通“智”而嵌入菩提树,《鸟名诗》“钮管杂回潮”一句以“回潮”为“鹤鹏”一声之转等,亦非《漫叟诗话》所云“字则正用”之旨。由此可见,对于南朝嵌名诗而言,作者所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