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珠江·恺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的通知学会发〔〕21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有关学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的精神,加强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为广大声乐教师和学生搭建了一个展示声乐演唱水平,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以促进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于年9月25-30日在贵州师范大学举办“‘珠江·恺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自年开始,每两年一届,现已举办了三届,在全国高校广大声乐教师和学生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声乐演唱比赛方案和观摩安排等详见附件一,声乐论文比赛方案详见附件三。本次声乐比赛和论文评选不收取参赛费用;参加现场观摩的人员须交纳会务费,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凭会员证交纳元/人,其他观摩人员交纳元/人。欢迎老师们、同学们积极参与。附件:1.“‘珠江·恺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章程2.“‘珠江·恺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决赛规定曲目3.“‘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论文比赛”评比细则中国教育学会年3月3日
附件一“‘珠江·恺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章程一、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二、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贵州师范大学三、协办单位《歌唱世界》编辑部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四、支持单位珠江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五、活动时间及地点年9月25-30日贵州师范大学六、参加对象全国(含港、澳、台)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在职声乐教师、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个院校可选派在读研究生3名、在读本科生3名参赛,参赛教师的名额、年龄不限。七、组别教师:美声组、民族组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本科生:美声组、民族组八、比赛形式及比赛曲目1.比赛形式:本届比赛的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复赛和决赛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2.比赛曲目:初赛曲目由参赛选手单位自行规定;复赛曲目一首,选手可自选,中外作品不限;决赛曲目为两首,一首从规定曲目中选,另一首曲目自选,中外不限。九、奖项1.按不同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给获得一等奖学生组的指导教师)。2.设立特别鼓励奖和钢琴伴奏奖。3.获奖证书由中国教育学会签章。十、报名办法1.填写报名表(可登陆中国教育学会“